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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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酚咖片

规格

复方

10片
生产企业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844

国药准字H2008361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本品为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