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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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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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25g*50丸 |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700 |
国药准字Z20023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止咳,利肺化痰。用于扩散伤热,陈旧热,波动热引起的肺炎,肺脓肿,感冒咳嗽,胸部疼痛,咯脓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一次4~5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诃子(去核)、毛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藏木香、木香、木香马兜铃、天竺黄、紫草茸、藏茜草、紫草、高山辣根菜、翼首草、力嘎都。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