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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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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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s |
0.1g |
生产企业 |
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704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因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等原因引起的以下症状,如:发热、肌肉酸痛、鼻塞、头痛、流涕、咽喉痛、咳痰等。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服3~4次,每次1粒;每次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表明,112例患者服用本品后,有5例(4.46%)发生不良反应,其症状为恶心、头晕、上腹不适和心慌,未见严重不良反应。1.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皮疹、皮肤瘙痒或血液性疾病,如中性白细胞减少、血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长期或超量服用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胃出血等。2.盐酸溴己新:偶见恶心及上腹部不适。3.马来酸溴苯那敏:常见不良反应为轻度嗜睡至重度昏睡、注意力不集中、无力、头晕、肌肉无力、协调性降低等。偶见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急腹痛及上腹痛。4.咖啡因: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头晕、心跳加速、高血糖症、低血糖症、易怒、焦虑、恶心及呕吐。5.盐酸去氧肾上腺素:伴有头痛、心悸及呕吐的不良性高血压反应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哮喘病人或对本品其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该药。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以及抑郁症等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不得与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等)合用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乙酰氨基酚,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溴苯那敏,咖啡因,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哮喘家族史的患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和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6.儿童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12岁以上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未经实验证实,故需谨慎用药或遵医生指示。9.老年用药,易产生不良反应,老年患者慎用。10.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1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