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24片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24 |
国药准字H34021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1-3岁,10-15公斤,每次0.5片;4-6岁,16-21公斤,每次1片;7-9岁,22-27公斤每次1.5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黏稠。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胃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着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3岁以下儿童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石膏、薄荷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1g,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味苦微凉。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装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乙酰氨基酚(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形状发生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