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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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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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粒/盒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61 |
国药准字Z20163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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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本品成份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