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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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牛磺酸颗粒

布洛芬片

规格

0.4g

0.1g
生产企业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60

国药准字H1302141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颗粒;味甜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