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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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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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115 |
国药准字H500219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5g, 氨基比林 0.1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