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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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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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419 |
国药准字Z19993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风寒感症见发热轻、恶寒重、鼻流清涕、吐痰清稀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主要成份赤芍、金银花、绵马贯众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孕妇慎服。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