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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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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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每粒装0.66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419 |
国药准字Z20050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