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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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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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10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24 |
国药准字H140236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2~3岁 12~14公斤 0.5~1袋/次; 4~6岁 16~20公斤 1~1.5袋/次; 7~9岁 22~26公斤 1.5~2袋/次; 10~12岁 28~32公斤 2~2.5袋/次;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