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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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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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101 |
国药准字H200205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粒(0.4克),3-8岁2粒(0.8克),9-13岁3粒(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成分 |
牛磺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酚麻美软胶囊为复方制剂,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