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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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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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4g:40mg(以特比萘芬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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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85 |
H20160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用于15岁及15岁以上青少年和成入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茵引起的足癣。 |
用法用量 |
1.成年人: 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小儿: 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局部外用,一次性使用。涂抹区域见下图阴影部分,丢弃未用完的药品。 将本品涂于洁净干燥的双足。即使只有单足有症状/体征而另一足并无症状/体征,也应双足用药,以便消除脚部无症状体征部位存在的真菌感染。 |
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不良反应包括:在给药部位轻微短暂的不良反应。在非常罕见的事件中会发生过敏反应。 皮肤和皮上组织病症: 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10000, 包括个例报告):变态反应如皮疹、瘙痒、皮炎、大疱和荨麻疹 全身性病症和给药部位情况; 偶见的不良反应(>1/1000, <1/100);给药部位出现皮肤干燥、皮肤刺激和灼热感。 |
禁忌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15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灰黄霉素 |
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兰美抒为无色至微黄色、透明至轻微不透明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
1.本品仅供足部外用,切忌用于面部、眼部,若不甚入眼,请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仍感不适请到医院就诊。切忌口服。 2.孕妇慎用,使用之前请咨询医生。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含有乙醇成分,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破损皮肤,以兔引起局部刺激性。存在晒后、严重皮肤脱屑以及开放性伤口等情况时应慎用。 5.不推荐用于慢性用化型足期的治行 6.如果真菌感染范围扩大或感染涉及指甲,请及时就医。 7.本品涂數后不必包扎。 8.治疗中应注意: 在用药24小时后,可以定期清洗双足,但水份应晾干或吸干,避免擦拭,保持感染区域的清洁。如果出现瘙痒,应尽量避免搔抓,以防止引起进一步损伤,并延缓愈合过程或感染扩散。 由于真菌感染可能传染给他人,不得保留或将剩余药物用于他人。切记保管好自己的毛巾和衣物,不要与他人共用。为了避免再次感染,毛巾和衣物应经常换洗。 每天更换袜子,避免穿太紧的鞋。 不要赤脚走路。另外,可用抗真菌喷雾剂等向正在使用的袜子、鞋内喷酒以有助于疗效。 不得在治疗部位使用其他药物。 用药部位如有皮疹、 瘙痒、皮肤水疱或荨麻疹乃至过敏等情况中应采取停药措施,用酒精清除药膜并用温肥皂水清洗双足,冲洗后咨询医生或药师。 9.临床症状将在随后几口有所减轻。用药1周后如症状未见缓解,应及时就医。不推荐同一次足癣发作期内重复用药。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i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看不到和接触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能力没有影响或者影响可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