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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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规格

30粒

100ml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安贝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302

国药准字H3302234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副作用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尚不明确

禁忌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香甜。

注意事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1.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