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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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肠内营养混悬液(TPF)

规格

30粒

1kcal/ml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302

国药准字H2001028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实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意识障碍;心/肺疾病的恶病质;癌性恶病质和癌肿治疗的后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颌面部损伤;头颈部癌肿;吞咽障碍;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3.危重疾病(大面积烧伤;创伤、脓毒血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5.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本品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本品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副作用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禁忌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褐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久置后液体上层有脂肪层析出,下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允许有少量粘壁和析出物。

注意事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