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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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苹果酸氯波必利片

规格

30粒

0.68mg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302

国药准字H1999012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于因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胃炎、食道炎所引起的上腹饱胀、疼痛、恶心、呕吐、嗳气、反酸、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及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和恶心呕吐时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首次服用半片(0.34mg)﹐每日2~3次﹐一次0.68mg。早晚或餐前30分钟服用。

副作用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偶见口干、头晕、倦怠、乏力、嗜睡、腹泻、腹痛等,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及机械性胃肠道梗阻、帕金森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本品活性成份为苹果酸氯波必利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有上述不良反应的驾驶员、机械操作者,于工作时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