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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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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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粒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鑫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302 |
国药准字Z20090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健脾和胃,消食止痛。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欲不振、脘腹胀痛、伤食腹泻、小儿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
茯苓、鸡矢藤、山楂、陈皮。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糊精、二氧化蛙、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服衣后显淡棕色至黄棕色;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的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省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