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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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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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基片重0.28g |
7cm*10cm*3片*2袋 |
生产企业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29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威灵仙、制川乌、五灵脂(醋炒)。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芎、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有孔或无孔的片状橡胶膏;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 2.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3.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并到医院就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