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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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鲜竹沥

规格

每袋装3克

每瓶装160ml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Z3602028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寒痰,湿痰,饮食生痰,脾虚便溏等有寒湿征象患者忌服。

成分

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糊精。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而苦涩。

本品为淡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具竹香气,味微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在有效药期内,有少许沉淀并非变质,摇匀即服,疗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