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清肺抑火片

规格

每袋装3克

每片重0.6g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金不换(集团)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Z5302003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肺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胃脘不适。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风寒咳嗽及孕妇忌服。。

成分

臭灵丹草。辅料为蔗糖、乳糖、糊精。

黄芩桅子黄柏大黄苦参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而苦涩。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孕妇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