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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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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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8g |
9ml/瓶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薄荷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国药准字Z320208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消炎、镇痛,清凉、止痒,驱风。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以及由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和蚊虫叮咬、晕车等引起的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 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 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 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 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 对风油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风油精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风油精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