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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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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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8g |
15片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国药准字Z410202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口服一次2片,一,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副作用反应;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尿血衄血;中毒反应;膀胱炎;腹泻;精神失常;成瘾。 |
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牛黄、黄连、金钱花、大黄、连翘、荆芥穗、防风、蔓荆子(微炒、)黄芩、黄柏、冰片、甘草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 孕妇慎用。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