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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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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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8g |
0.5gx12片/盒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国药准字H32025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片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