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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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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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装0.8g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10 |
国药准字Z200400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燥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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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生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油状物;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 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