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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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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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6袋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1039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蒲公英。辅料为蔗糖。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 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