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拉唑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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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拉唑嗪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规格

2mg*14片

25mg
生产企业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55

国药准字H1402304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口服给药适用于轻度或中度高血压治疗,可与噻嗪类利尿剂或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还可以在其他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单独使用。本品主要降低舒张压。本品口服给药还适用于良性前列腺增生(BPH)引起的尿潴留的症状治疗。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用法用量

口服。 高血压患者:一日1次,首次睡前服用。开始剂量1mg,剂量逐渐增加直到出现满意疗效。常用剂量为一日1-10mg,最大剂量为一日20mg,停药后需重新开始治疗者,亦必须从1mg开始渐增剂量。 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一日1次,每次2mg,每晚睡前服用。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副作用

最常见的有:体虚无力、心悸、恶心、外周水肿、眩晕、嗜睡、鼻充血/鼻炎和视觉模糊/弱视。此外下列不良反应尚有报道:背痛、头痛、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晕厥、水肿、体重增加、肢端疼痛、性欲降低、抑郁、神经质、感觉异常、眩晕、呼吸困难、鼻窦炎、阳痿。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及在市场反馈报道中与本品使用关系不太明确的不良反应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已知对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敏感者禁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拉唑嗪。

2-(乙酰氧基)苯甲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改变推荐剂量。加用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时应减少特拉唑嗪的用量,必要时应重新调整剂量。特拉唑嗪与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应注意防止发生低血压。与其他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建议特拉唑嗪不用于有排尿晕厥史的患者。直立性低血压在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的发生率较高血压患者高,其中老年患者较年轻患者容易发生。如果用药中断数天,应当重新使用初始剂量方案进行治疗。首次用药或停止用药、停药后重新给药会发生眩晕、轻度头痛或瞌睡;建议在给予初始剂量12小时内或剂量增加时应当避免从事驾驶或危险工作。与其他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特拉唑嗪也会引起眩晕。眩晕常发生在初始用药30到90分钟内,偶尔也会发生在剂量增加过快或加用另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时。如果发生眩晕,应当将患者放置横卧姿势,在必要时采用支持疗法。虽然在昏厥前偶尔会出现心动过速(心率每分钟120~160次),但通常认为晕厥与过度的直立性低血压有关。当从卧位或坐位突然转向立位时可能会发生眩晕、轻度头痛甚至晕厥。出现这些症状时患者应躺下,然后在站立前稍坐片刻以防症状再度发生。多数情况下,治疗初期后或连续用药阶段不会再发生该反应。前列腺癌和良性前列腺增生有许多相同的症状,且两者常可能伴生,故使用本品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前应排除存在前列腺癌的可能性。使用本品和其他相似的药物治疗均可能引起阴茎异常勃起,虽然该现象极少见,但医治不及时可能导致永久性阳痿。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