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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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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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14片 |
20mg*7片 |
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19 |
国药准字H2014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口服给药适用于轻度或中度高血压治疗,可与噻嗪类利尿剂或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还可以在其他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单独使用。本品主要降低舒张压。 本品口服给药还适用于良性前列腺增生(BPH)引起的症状治疗。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高血压 初始剂量为睡前服用1mg,且不应超过,以尽量减少首剂低血压事件的发生。一周后,每日单剂量可加倍以达预期效应。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一次2~10mg。剂量超过20mg未见效能增加,未对40mg以上剂量进行研究。 良性前列腺增生(BPH) 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整给药剂量。初始剂量为睡前服用1mg,且不应超过,以尽量减小首剂低血压事件的发生。一周或两周后每日剂量可加倍以达预期效应。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一次5~10mg。给药两周后症状明显改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数据表明剂量超过每日一次10mg会引起进一步的症状缓解。 应当采用初始剂量开始治疗并在四周后进行疗效总结。每次调整剂量都可能发生暂时的不良反应。如果不良反应持续存在,应考虑减少给药剂量。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副作用 |
最常见的有:体虚无力、心悸、恶心、外周水肿、眩晕、嗜睡、鼻充血/鼻炎和视觉模糊/弱视。 另外,下列不良反应亦有报道:背痛、头痛、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晕厥、水肿、体重增加、肢端疼痛、性欲降低、抑郁、神经质、感觉异常、呼吸困难、鼻窦炎、阳萎。 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及在市场反馈报道中与本品使用关系不太明确的不良反应:胸痛、面部水肿、发烧、腹痛、颈痛、肩痛、血管舒张、心律失常、便秘、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胃肠气胀、呕吐、痛风、关节痛、关节炎、关节失常、肌痛、焦虑、失眠、支气管炎、鼻出血、流感症状、咽炎、鼻炎、感冒症状、搔痒、(皮)疹、咳嗽、出汗、视觉异常、结膜炎、耳鸣、尿频、尿道感染以及绝经后妇女早期尿失禁。 使用本品至少报道了两例过敏反应。 有报道使用本品有血小板减少症和阴茎异常勃起,还报道有出现心房纤维性颤动;但尚未建立起其因果关系。 实验室检查: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发现血球容积、血红蛋白、白血球、总蛋白及白蛋白有少量减少,但具有统计意义。这些实验室结果表明存在血浆稀释的可能。连续使用本品治疗24个月以上对于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水平无显著性影响。 |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至少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1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对1%)。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流感样症状、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极少具有相关性。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偶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略有下降(分别平均下降了大约0.3g/dL和0.3体积百分比)。肝功能检查:偶见肝脏酶上升和/或血胆红素上升,但会自行恢复正常。过往的市场经验:罕见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报道。 |
禁忌 |
已知对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敏感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特拉唑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改变推荐剂量; 加用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时应减少特拉唑嗪的用量,必要时应重新调整剂量。特拉唑嗪与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应注意防止发生低血压。 与其他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建议特拉唑嗪不用于有排尿晕厥史的患者。 直立性低血压在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的发生率较高血压患者高,其中老年患者较年轻患者容易发生。 如果用药中断数天,应当重新使用初始剂量方案进行治疗; 首次用药或停止用药、停药后重新给药会发生眩晕、轻度头痛或瞌睡;建议在给予初始剂量12小时内或剂量增加时应当避免从事驾驶或危险工作。 与其他α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特拉唑嗪也会引起眩晕。眩晕常发生在初始用药30到90分钟内,偶尔也会发生在剂量增加过快或加用另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时。如果发生眩晕,应当将患者放置横卧姿势,在必要时采用支持疗法。虽然在昏厥前偶尔会出现心动过速(心率每分钟120~160次),但通常认为晕厥与过度的直立性低血压有关。 当从卧位或坐位突然转向立位时可能会发生眩晕、轻度头痛甚至晕厥。出现这些症状时患者应躺下,然后在站立前稍坐片刻以防症状再度发生。大多数情况下,治疗初期后或连续用药阶段不会再发生该反应。 前列腺癌与良性前列腺增生有许多相同的症状,且两者常可能伴生,故使用本品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前应排除存在前列腺癌的可能性。 使用本品和其他相似的药物治疗均可能引起阴茎异常勃起,虽然该现象极少见,但医治不及时可导致永久性阳痿。 对于某些正在或以前应用坦洛新的患者在进行白内障手术时有发生手术中虹膜松弛综合征(IFIS、小瞳孔综合征的一种变异形式)的报道,同样的报告也见于其他α1受体阻滞剂,该类药物对此影响的可能性是不能完全被排除的,在进行白内障手术时,因为IFIS可能会增加手术并发症,所以眼科手术前应该知道正在或以前应用α1受体阻滞剂的情况。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也可能有类似的结果。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II期和第III期),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转或者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早产、子宫内生长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本品。如果必须用药,应当告知这些孕妇关于药物对她们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波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曾经在子宫内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接触过的婴儿应密切监测其血压过低、少尿和高血钾的情况,必要时作适当的治疗。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至显著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 mL/分钟)患者或者中度至显著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