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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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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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m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国药准字Z220247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葫芦素片为白色片剂;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