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mg |
30g*2袋 |
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国药准字B200206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外用浸泡。一日1袋,加沸水1500毫升化开,待温后,浸泡患处20~30分钟。浸泡液可用2次,第二次用时需重新加热。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白矾(煅)、皂矾(假)、大皂角、黄精、地骨皮。 |
性状 |
葫芦素片为白色片剂;味苦。 |
本品为灰黄色至红褐色的粉末;气微,有刺激性。 |
注意事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