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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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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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0.3g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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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5 |
国药准字H44020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山楂(焦)、茯苓、半夏(制)、六神曲(炒)、莱菔子(炒)、陈皮、麦芽(炒)、连翘。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微酸、涩。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 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