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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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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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克 |
0.5g*10袋 |
生产企业 |
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390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性状 |
该品为灰棕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酸、涩;或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体虚无积滞者不宜服用。 3.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4.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