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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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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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丸重1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66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秘方。 |
性状 |
该品为灰棕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酸、涩;或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体虚无积滞者不宜服用。 3.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4.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