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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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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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1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65 |
国药准字H2004660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细菌性痢疾、肠炎。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肠道感染一次0.75~1.25g(75万~125万单位),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1kg体重40mg(4万单位),分4次服用。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副作用 |
1.可发生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泻等。2.有患儿使用后导致不可逆听力减退和听力丧失的报道。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分子量:C18H38N4O15S |
氟罗沙星。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类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长期或超量服用,有可能引起蛋白尿、管型尿及不可逆听力减退。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