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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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搽剂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规格

15ml:0.15g

1%*15g
生产企业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51

国药准字H2010374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

1.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

2.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性状

本品为搽剂。

白色膏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