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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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规格

1%*30ml

15ml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280

国药准字H2009361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