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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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10g:0.1g

5g:0.05g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489

国药准字H2005705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