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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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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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5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国药准字Z20080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消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丙二醇、乙醇、纯化水等。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