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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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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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5g |
1%*10g |
生产企业 |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国药准字H410238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丙二醇、乙醇、纯化水等。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克。辅料为:硬脂酸、天然脂肪醇、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甘油、平平加、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