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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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阿莫罗芬乳膏

规格

10g:0.1g*15g

5g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20

H20140118
说明
适应症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约在5%以上。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的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的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的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以及空话连篇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体重改变等。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

4.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

5.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盐酸阿莫罗芬。

性状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