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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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布替萘芬搽剂

规格

10g:0.1g*15g

10ml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20

国药准字H20040791
说明
适应症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每支含盐酸布替萘芬0.1克,辅料为丙二醇、乙醇。

性状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