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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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硝酸咪康唑溶液

规格

10g:0.1g*15g

15ml:2%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20

国药准字H20066892
说明
适应症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性状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