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0.1g |
每瓶装25ml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Z20163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祛风止痒,保湿杀虫。用于手癣,脚癣,股癣,体癣等各种皮肤癣症。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长期使用可脱皮 |
禁忌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苯甲酸、紫荆皮酊、水杨酸 |
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局部有继发感染,破裂或溃烂者不宜使用 2.外用药,禁止内服 3.切勿喷于脸部及眼睛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