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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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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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0.1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135 |
国药准字H340209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1-3 10-15 1/2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1克。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二氧化硅(微粉硅胶)、硬脂酸镁、明胶、滑石粉、蔗糖、二甲硅油、川蜡。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