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规格

5g:0.05g

30ml:1%
生产企业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67

国药准字J2015000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 疗程1~2周。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2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辅料为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脂、乙醇。

性状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