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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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丹皮酚软膏

规格

0.3g

每支装10g
生产企业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1640

国药准字Z2006412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法用量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丹皮酚、丁香油。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