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110 |
国药准字Z200251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柴胡、葛根、金银花、麻黄、黄芩、连翘、青蒿、杏仁水、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