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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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10g:0.1g

20g:0.2g
生产企业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68

国药准字H1097013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皮肤念珠菌病,手足癣,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外用,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2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丙二醇、吐温-80、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山梨酸。

性状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份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