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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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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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0片 |
200丸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214 |
国药准字Z2202496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祛风散寒,化痰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邪闭阻、痰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肢体关节疼痛,或冷痛,或刺痛,或疼痛夜甚、关节屈伸不利、麻木拘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黄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肠刺激小,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症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有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成 份】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
胆南星、制川乌、制草乌、地龙、乳香(制)、没药(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气腥,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