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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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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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0片 |
0.1gx24片/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214 |
国药准字H370226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肠刺激小,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症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有可能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 【成 份】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
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1克。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蔗糖、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对孕妇应考虑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而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6.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艮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