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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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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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克:0.1克) |
1%*15g |
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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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69 |
H201700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禁忌 |
1、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辅料: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丙二醇、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脂、乙醇、纯净水 |
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