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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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0.01

10g:0.1g(1%)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38

国药准字H2006347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副作用

偶见皮肤局部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

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